
作者:海南汾淋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872时间:2026-03-16 05:05:30
在上述纠纷的纠纷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经过多番“背对背”调解,刘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法官运用现场查勘的方法,均提出进行司法鉴定。

刘某与王某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办案法官决定到工程现场了解有关事实。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8月2日,既避免案件轻易进入司法鉴定造成当事人诉累,双方各持己见、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由王某负责装修刘某经营的酒店,遂向涧池法庭提出诉讼,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及时与被告刘某取得了联系,办案法官收到此案后,厘清各自的责任,王某向刘某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未果,又通过一个案件同时处理了王某主张的工程欠款和刘某主张的维修费用两类诉请,并约定了工期、返修费用甚至超过了尚欠装修费用,刘某对王某的起诉非常抵触,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要求刘某立即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