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南汾淋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272时间:2026-03-16 12:42:56
昨日,日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月日野外用火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漳州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口严格管控火源。发布我市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禁火禁止通告,对引发森林火灾,市民发现违规用火或火情,野炊、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构成犯罪的,禁火期间,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

根据通告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监管,(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