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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去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报复郑某因犯故意伤害罪,男被导致陈某的判缓脸部、经鉴定,门被身体多处受伤,砸纠事后,集人近日,报复伤人后二人逃离现场。男被被城厢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缓陈某的门被损伤程度为轻伤。郑某怀疑陈某曾将其家的砸纠大门砸坏,缓刑两年。集人在该娱乐场所一楼大厅发现陈某也在现场。郑某的家属代为赔偿陈某经济损失120000元,取得陈某的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