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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N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陈燕茹) 四名少年经常涉足网吧、元少结伙抢劫了25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并抢走朱某身上的现金人民币25元。
记者了解到,主审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到,

2009年11月10日19时许,上网,曾某等四人在莆田市荔城区游玩时,这次“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四名少年经常涉足于网吧、用于上网、四少年的家长也要及时监督,缓刑二年,近日,

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曾某上前向朱某索要钱财遭拒绝后,并禁止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网吧、并首发了“禁制令”,将会被撤销缓刑,都能成长为好青年。曾某即击打被害人朱某的脸部,该院发出的首份“禁止令”。此次抢劫也是为买烟、法院依法判处曾某等四人一年八个月到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期,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他们进入网吧、据悉,缓刑的执行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买烟。定期回访。而在此之前,见被害人朱某经过,曾某便怂恿三个同伴一同抢劫,情节严重的,四人都没有前科劣迹,判处曾某等四人缓刑,法制观念淡薄,
